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近期,文山州质监局组织开展“两会”、“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一家无证生产糖果食品企业。
早在2002年国家就对食用油、酒、食用酒精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并明确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管理的产品;擅自生产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换证,获证后才能生产。
文山市繁荣食品厂于2008年取得国家颁发的《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证号为QS5326 1301 0080,有效期到2011年12月24日为止。2012年1月9日,文山州质监局开展“两会”及“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例行对文山市繁荣食品厂的生产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属无证生产。现场生产的食用“繁荣糖果”未按产品生产日期标注,2012年1月9日生产的产品仍标注为2011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查封糖果487袋。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重处罚,责令停止生产。
文山州质监局查处一家无证生产糖果食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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