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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日期:2010-4-24 7:35:01 发布者:[州局办公室]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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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文山州质监系统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扩大监管领域,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局面有较大改观,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尽管农村食品安状况有所好转,但是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状况仍令人担忧,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全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获证企业少,小作坊较为普遍。到2009年末,文山州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109户,小作坊500多户。在食品企业中有规模、上档次的企业少,食品小作坊大多是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设备简陋,工艺简单,大部分产品无标准,不具备取证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易造成“二次”污染,从业人员素质低,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仅达60%左右。
  2、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时有发生。2009年,从定期和监督抽查数据显示:在酒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合格率63.5%;中秋月饼专项监督检查,合格率63%;全州桶(瓶)装饮用水抽查,合格率73.3%;“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样品126个,检验合格率80%。
  3、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法》明确质监部门负责生产源头监管,把好厂门质量关,而县级质监部门人员紧缺,有头无脚,一人多岗,甚至一人负责3个以上乡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多数小作坊属季节性生产,从业人员变动大、流动性强,给监管带来较大困难。2006年以来,质监部门自筹经费,从乡(镇)政府安监站聘请三大员(食品安全监管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打假信息员),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了农村小作坊监管缺位、空白和盲区的问题。
  4、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文山属“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欠发达,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不强,面对不洁食品,小作坊“脏、差、乱”加工环境漠然处之,麻木对待。买了假劣、过期和“三无”食品,只要不出现严重危害,农民投诉率极低。
  5、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手段严重不足。基层检测手段落后,设备投入严重不足,很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执法过程中,只能靠抽样送检,对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先封存再送检,食品是特殊的商品,涉及保鲜、保质期问题,特别是保鲜食品,极易出现腐烂情况,检测不及时,难免检测数据失真。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督抽查由各级财政负担的法律责任没有落实,购买样品任务不到位,监管经费紧缺,抽样经费与工作所需矛盾突出。
  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仍在广大农村。因此,整治好农村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形成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1、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任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要求,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2、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加强重点食品监督管理,对高风险、高危害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强硬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扎实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检查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重点查处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漠视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食品生产行为;三是集中开展重点时节的专项执法检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重点对粮、油、肉制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等28大类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3、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以分片定责为重点,以巡回检查为重点、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以乡镇和村为基础,积极探索“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及三大员、企业自身”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模式,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负、群众参与、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一是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要重心下移,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三大员负责日常监管,县质监局负责组织验收,逐级把关,有效弥补监管力量不足,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监管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防止监管缺位和出现空白、盲区;二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保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巡查计划、专项巡查计划,明确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路线,划分监管区域,明确每个区域监管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建立责任追究制,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建立有效的预警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做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证后巡查、回访、年审等制度的落实,抓好产品的检验工作,对重点产品实施质量跟踪检查。
  4、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为质量监管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市场准入、生产许可、强制标准采用、不合格食品召回等行政措施和执法手段规范生产行为,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紧紧围绕假冒伪劣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采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打假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进行治理。把小作坊、无证和质量长期不稳定的企业及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把无证查处作为监管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食品生产实施许可证管理的要求,以“培育壮大一批、完善提升一批、改造升级一批、严格规范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的工作思路,把实施小作坊改造升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提升全州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竞争力。
  5、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消费者法律意识。采取送法下乡、进企业、进乡村等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让企业遵纪守法,承担社会责任,生产放心食品、良心食品、道德食品,确保质量安全。引导广大农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辨别常见劣质食品的能力,不购买、不食用劣质食品。
  6、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检测设备投入。各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加大基层检测装备投入,着力解决设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的问题,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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