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4月7日至8日,文山州质监局分两批对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宣贯培训,全州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各县质监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省质监局杨榆坚局长在全省2010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讲《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并向企业赠送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法律法规等文件资料。
培训会上,文山州质监局纪检组长白诚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企业要为消费者负责,生产放心食品、良心食品、道德食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建立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销售台帐、不安全食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受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各县质监局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验的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同时,要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履职,依法监管,确保监管到位、措施到位,对危害食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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