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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桂铁路富宁路段一假冒伪劣起重机械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0-12-24 11:06:07 发布者:[特设科]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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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文山州质监局狠抓“双打”行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正有效、有序推进。近日,文山州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和富宁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云桂铁路富宁段项目建设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例行检查时,依法查获一起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违法行为。
  云桂铁路是当前国内地理条件极其复杂的一条铁路干线,该铁路的建设对扩大西南地区出海通道的运输能力,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云南、广西等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路经文山丘北、富宁、广南县,8月份就进入施工阶段。该项目实施少不了需要起重设备,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械作为施工常用的一种起重机械,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部分企业在购买起重设备时只考虑价格问题,而忽视了质量,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起重机械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以“双打”专项行动为契机,以云桂铁路和文船、文都、西广二级公路等项目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行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秩序。
  11月26日,文山州质监局、富宁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例行对云桂铁路富宁段项目单位在用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时,发现云桂铁路富宁路段一分部三工区使用的一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涉嫌以旧翻新、伪造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据调查,该台起重机由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械有限公公司—广西百色分公司销售给云桂铁路富宁段一分部三工区,并负责安装,安装结束后,未经法定技术机构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却擅自投入使用。根据河南省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分公司提供的资料验证,该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涉嫌以旧翻新或非法制造。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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