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国家强制性新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质量意识,确保矿泉水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近日,文山州质监局组织全州矿泉水生产企业负责人《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及《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进行宣贯培训。
本次培训,文山州质监局食品科业务人员充分结合今年全省矿泉水监督抽查结果,就饮用天然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新旧国家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标准中新增的锑、锰、溴酸盐限量指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污染物指标,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微生物指标及规定的第二次微生物指标检验等内容进行了强调,指出新标准规定了溴酸盐含量不得超标,而且要标明水源点,取消了菌落总数限量指标,增加了粪链球菌、铜绿假单细胞菌、产气荚膜梭菌三项致病菌的指标限量,规定每250毫克的含量为零,增加这三项致病菌指标要求,将为提升天然矿泉水的食用安全性提供保障。新标准还规定,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不得用容器将源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等相关规定。
培训会上,要求全州矿泉水生产企业要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执行标准的能力,及时做好技术提升和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质监部门将免费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及标准电子文本,提供技术服务,督促生产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
通过培训,为确保《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国家强制性新标准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山州质监局举办饮用天然矿泉水新标准宣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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