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辽宁省铁岭市“4.18”起重机械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丘北县质监局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职责、服务在先”的原则,树立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就是为企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大对辖区内道路、电站、矿山等重点在建工程工地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依法“叫停”普炭公路丘北路段2台非法安装的在用起重机械。
普炭公路是丘北县乃至文山州年度重点在建工程之一。自2008年底开工建设以来,丘北县质监局派出工作检查组多次深入各标段,发放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须知》和《关于做好普炭公路施工工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丘质监局发[2009]14号)等资料共50余份,在与指挥部以及各标段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座谈时,列举了辽宁省铁岭市某钢铁公司、富宁县谷拉电站等起重机械特大事故案例,并实地查看了施工工地上的厂内机动专用车辆检验、持证情况。在要求各标段做好厂内机动专用车辆安全检验的同时,还要做好土建工程中期将会用到的起重机械的合法安装、办理安装告知、申请检验合格等手续。但是, 5月28日至5月29日,丘北县质监局再次到各标段进行检查时,一标段有2台未申请安装的起重机械已经在工地进行作业。经调查,属无证违规安装,设备陈旧无相关技术资料,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等。
出现这样严重问题,主要是部分合同标段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生产进度,抢工期,企图节省设备安装费、检验费,轻视安全管理,借故工期短、临时用、设备流动性大等原因,明知故犯,报以侥幸心理。有的还拒绝接受安全检查,躲避调查,给生产管理埋下了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
日前,丘北县局已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一标段严重违规安装的4台起重机械责令整改,消除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合格前禁止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生产进度 轻安全管理 普炭公路丘北路段违规安装2台起重机械 |
相关文章
暂无文章!
推荐文章
暂无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