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效实施,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掌握这一法规,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5月27日,文山州质监局组织全州食品生产加工取证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宣贯,共有90家企业代表参会。
此次宣贯主要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条款、使用范围,重点讲解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食品生产管理自律制度、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标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相关内容,特别强调了食品企业负责人违反本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列举了大量实例对新条款、新做法进行说明,并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取证、换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会上,州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剑指出,文山州食品生产加工取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档次低、种类少,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靠监管部门监管外,企业也要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上,以新法提出的更高要求为依据,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筑牢企业道德基石,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禁止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新规定,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化学物品添加剂到食品中,损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一律进行查处。州质监局副局长张艳就如何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把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社会道德,秉承社会良知,以良好的质量拓宽市场,积极探索科学发展路子;三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组织生产,履行好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要向社会承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近期将组织对全州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台帐、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建立、食品出厂管理、食品销售台帐、标识标签、从业人员、投诉台帐以及处理等13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新法条款有了全面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为顺利实施《食品安全法》奠定了基础。
文山州质监局召开《食品安全法》宣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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