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山州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州气瓶充装站进行检查,发现各充装单位一是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无证充装、报废、超期未检验的气瓶,二是涂改他人气瓶编号和充装站标志钢印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气瓶安全管理。5月13日,文山州质监局召开液化气充装专项整治会议,全州19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文山州质监局局长杨剑对全州气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强调,要求各液化气充装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绕幸心理,严格把好气瓶充装流转安全关,确保气瓶使用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执行,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违法充装。严禁使用报废、超期未检气瓶进行充装,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会上,组织学习了新修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气瓶安全管理要求。与各液化气充装站就如何保证气瓶定期检验、充装计量、注册登记、标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热烈的探讨,并对即将开展的液化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达成了共识。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气瓶安全管理,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充装过期气瓶、不涂改非自有产权气瓶编号和充装站标志钢印,保证充装的液化气质量和充装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整治,文山州质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气瓶充装站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钢印,对各充装站充装的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作破坏性处理。加强对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现场抽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单位,该通报、查封的坚决通报、查封,并向社会曝光。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液化气瓶充装秩序和气瓶管理,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彻底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文山州质监局组织对液化气瓶充装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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