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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瓶装白酒质量呈现“一高”、“一低”

  发布日期:2009-4-23 8:56:35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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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瓶装白酒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富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市场上流通的各类瓶装白酒进行专项检查,其产品质量呈现“一高”、“一低”现象。
  “一高”是指低档瓶装白酒质量高。富宁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白酒总经销店、超市、批发部经销的瓶装白酒进行抽检送检,主要抽取纯包谷酒(南宁产)、纯包谷酒(昆明产)、地道云南酒、九九二锅头、土锅洒、腻脚烧酒、彝家苦荞酒、那榔苦荞酒、松子酒、金满樽白酒等10个样品,代表数量为4925件,经文山州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唯有纯包谷酒(南宁产)的酒精度稍有偏低外,其它瓶装白酒样品检验均为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95.5%以上。
  “一低”是指高档名酒质量低。组织对辖区内名酒专卖店、超市、酒店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名酒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嫌假冒的高档名酒进行封存扣押,共封存扣押茅台、五粮液、剑南春23瓶。经生产厂家鉴定出假冒名酒21瓶,其中茅台酒1瓶、剑南春酒16瓶、五粮液酒4瓶。
  目前,富宁县质监局已对假冒高档名酒立案调查,对查获的假冒名酒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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