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个月的努力,文山州质监系统圆满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了七项制度,成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和备案制度。为防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监管,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县质监局申请备案,经审查达到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后,才能按规定的量使用。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各县局建立了食品添加剂台帐,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分析,有计划、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于一些不申报备案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强检查和监管,遏制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对全州白酒、蛋糕、肉制品、桶装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进行抽检,确保了产品质量。
四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向社会承诺:对生产的食品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对所生产的产品承担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预警管理制度。制定了《文山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预警管理制度》,对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采取预先防范措施,建立全州食品质量基准图谱库,分析产品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尽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是建立宣传培训教育制度。充分利用报刊、质监网站、质量月活动等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发布全州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年初,州局组织召开质监工作会议,把食品质量安全作为全年的工作目标考核,州局与各县局、州局科室签订《责任书》,全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要求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中之重来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文山州质监建立七项制度,圆满完成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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