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的材料齐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好标准备案。(联系电话:2624037)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4);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2份)和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附件5);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备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实行地域管辖,一般按以下企业的隶属关系备案:
(一)国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二)州(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州(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三)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县(市、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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