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新安装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压力容器操作作业人员证或已报名证明;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证或已报名证明;
(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指安装前需办理告知的压力容器,无需告知的压力容器无此项);
(四)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五)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一式2份;
(六)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2份;
(七)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办理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压力容器操作作业人员证或已报名证明;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证或已报名证明;
(三)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指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
(四)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一式2份;
(五)填写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2份;
(六)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申请表;
(七)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使用租赁的压力容器如何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压力容器,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由产权单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其他相关材料由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四、其它说明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存一套复印件。
液化石油气储罐; 盛装剧毒介质的压力容器; 高压-超高压容器; 安全等级定为三级以上的压力容器(不含三级)等,均属特重大事故危险源。使用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设备登记表》并交一份本单位制订的《重特大事故危险源应急处理方案》。
《压力容器登记卡》分存登记机关和使用单位。
《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或在特种设备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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