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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变更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发布日期:2008-7-21 12:08:07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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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原使用地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三、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四、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五、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六、存在事故隐患的;
  七、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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