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原使用地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三、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四、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五、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六、存在事故隐患的;
七、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
不能申请变更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
相关文章
暂无文章!
推荐文章
暂无文章!
不能申请变更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 |
版权所有(c) 2008 云南省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876-2624026 传真(FAX):0876-2624026
地址:文山县开化北路235号 邮编:663000
滇ICP备050073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