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予以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报废。
申报表(一式二份)主要内容要说明锅炉、压力容器报废的原因、处理方式和去向。
二、使用单位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压力容器登记卡交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已经判废, 注销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解体报废, 未经解体处理的不能转手买卖。
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五条处罚。
特种设备报废须提交的资料(锅炉、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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