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塑料编织袋质量监管,确保塑料编织袋的质量安全,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5月下旬以来,广南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塑料编织袋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检样品合格率为75%。
针对消费者反映塑料编织袋老化快、有效期短、质量越来越差等问题,为确保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效实施,加强对不符合标准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监督检查。广南县质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广南县广固水泥厂、八宝贡米有限责任公司、木利锑业有限公司、桂冠糖业有限公司四家重点企业使用的塑料编织袋进行监督抽查,抽取样品4个,产品总量为657700只,样品检验合格3个,合格率为75%。从检验结果看,广固水泥厂、八宝贡米有限责任公司、桂冠糖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编织袋产品均符合GN/T8946-1998标准要求,木利锑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复合编织袋不符合SN/T0238-93标准要求,主要是拉断力(N)中的纵向、横向、底缝向均达不到标准要求,这一指标直接影响着塑料编织袋的包装强度。
目前,广南质监局已对使用不合格包装塑料编织袋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进行整改,限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广南县四家重点企业塑料编织袋抽检合格率为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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