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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质监局五项措施强化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08-5-24 13:22:3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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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切实履行质监工作职能,帮助企业申报取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日,文山州质监局采取五条措施,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核查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省局有关规定,制订了《文山州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办法》,在检测中心内组建核查中心,明确核查人员的职责、任务和纪律要求。
  二是传达会议精神,部署核查工作。5月21日,州局召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会议,在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核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纪律,提高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核查程序合法、有效、迅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增强把关能力。针对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造难、提升难、监管难、取证难的问题,组织技术骨干和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环节改进和技术把关,加大质量监督和技术帮扶力度,增加巡查回访频次,帮助企业建立和规范相关制度,解决企业在执行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难题,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公平公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心下移的原则,采取地域管辖、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的办法,落实州局、县局、检测中心、企业“两级、三方”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体现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五是遵守工作纪律,完善监督机制。现场核查人员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加被核查企业与发证有关的有偿咨询活动或在被核查企业中兼职;不准接受企业的馈赠或参加企业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准擅自多抽样品和违章处理检验样品;不准利用职权、工作条件向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索取产品或购买样品、礼品等。加强申请受理、现场核查、检测检验等流程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提高核查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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