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行
文山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坚持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紧紧抓住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问题,在国家质检总局工作组的驻点指导下,分析研究对策,突破“瓶颈”制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了《文山州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把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向纵深扎实推进。
文山州是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多年集群形成的小作坊遍布城乡各地,主要生产米线、豆腐、糕点等地方特色食品和民族食品,供当地群众日常生活和节日庆典活动食用。据最新统计,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757家,其中7人以下的食品小作坊就有1662家,占总数的94.59%。这些食品小作坊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环境较差,人员素质偏低,产品质量安全和法律责任意识淡薄,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到位,安全事故隐患比较集中,关停并转阻力较大。针对食品小作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工作组到文山驻点工作后,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以及广大基层农村,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调研,为起草、制定和发布《管理办法》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和要求。《管理办法》从总则、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守的规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二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卫生环境、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从业人员、产品检验、质量承诺以及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区域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管理办法》的公布实行,将全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有效的行政监管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的监管职责和任务,规范了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增强小作坊经营者安全风险意识,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也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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