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规范行为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全州工业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树立全面履职观,增强质监部门服务和把关意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和人少事多的矛盾,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全州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质监工作人员进企业“三必查三有责”制度,要求凡质监系统工作人员进企业必须坚持 “三必查”,即必须检查企业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必须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有执行标准,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或市场准入许可,是否属于国家认证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经出厂前检验合格;必须检查企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建立管理台帐和定期申请检定,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定量包装是否合格。做到“三有责”,即必须负责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签字认可,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指导企业按有关程序和时限及时整改;必须负责将不属于本部门、本科室管理职责的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移交相关部门和科室;职能科室和人员必须负责责任单位整改到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切实抓好督促整改。
该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质监人员进企业的工作职责,强化综合执法,减少进企频次,促进招商引资,有效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度还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恶劣的工作人员,将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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