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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质监局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07-5-11 发布者:[admin]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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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 全面履行职责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国务院第495号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后,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条例》的公布实施高度重视,局党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5月7日,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在此基础上,于5月8日上午及时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文组织学习传达。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琪同志在党组会上和干部职工会议结束时,对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出了要求:一是将《条例》纳入2007年度党组中心组和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督促落实,以党支部、党小组为核心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适用范围、处罚原则等,并认真检查对照自身工作实际,运用于实践中,体现在行动上;二是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组织清理和规范系统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行风教育,狠刹空谈、浮夸、攀比、赌博、吃喝五种歪风,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行业和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在《条例》正式实施前,组织全系统开展内部执法检查和行风评议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五是推进“和谐质监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保持稳定、垂直管理与服从地方领导等“五个关系”,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促进内部和谐与外部和谐、质监事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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