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综合技术检测中心依照法定职责,主要依据GB/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全州饮料产品的感官、总酸、可溶性固形物、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总砷、铅、铜、基甲酸、山梨酸、糖精纳、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酸、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标签等项目的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确保饮料市场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2007年,全州共抽查检验(委托、监督、比对检验)31个饮料产品,其中不合格12个,合格率为61%。抽检结果表明,全州饮料产品质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的酵母应≤10cfu/mL,菌落总数应≤100cfu/mL,大肠菌群应≤6MPN/100mL。检测发现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二是甜味剂、防腐剂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饮料产品中甜蜜素应≤0.65g/kg,糖精钠应≤0.15g/kg,苯甲酸应≤0.2g/kg。检测中发现5个样品糖精钠含量超标,4个样品甜蜜素含量超标。三是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重要质量特征性指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规定,碳酸饮料产品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为≥2.0倍(20℃时容积倍数)。检验中2个样品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四是样品标签标识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饮料产品中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者的名称、制造者的地址、配料清单等。检查发现9个样品标签标识不合格,在饮料配料清单中没有明示所添加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具体名称或代码。
文山州加强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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