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文山州公安局、文山州质监局共同建立了联动办案协作机制,州公安局在州质监局成立了“文山州公安局驻州质监局执勤室”,进一步加强了两部门之间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
一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56人(次),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28次,对拒不配合质监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3名行政相对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了联动办案机制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作用,极大促进了全州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总结联动办案机制取得的成效,明确2007年双方加强配合的领域和重点。元月18日下午,州质监局与州公安局举行座谈会,座谈会由州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琪同志主持。州公安局副局长罗荣、经侦支队队长李光林等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双方达成共识。一是进一步完善建立县级联动办案机制;二是加强信息交流;三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共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有案必协 有警必出 有假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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