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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三表”未检定 计量准确难以保证

  发布日期:2006-7-13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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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简称三表)是供应方与使用方用于结算水、电、气(注:目前文山没有燃气表使用)商品使用量的计量器具,在百姓日常生活开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国家于1987年就已将“三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近几年来,随着文山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开发不断升温,由于商品房存在各种配套设施安装完毕再销售的特殊原因,各个建筑老板为了降低成本从外地购置些未经检定的电能表、水表擅自安装,住户购买后立即投入使用,怀疑电能表、水表失准交冤枉钱而投诉、举报的现象呈上升趋势。
  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于6月开始对文山城在建的商品房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商业住宅建设工地11个,工程配套水表900余只、电能表280余只。经查,共有150余只电能表、380余只水表未经检定,有300余只水表虽贴有首次强制检定合格标志,但无检定机构名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只有120只水表、120只电表有检定合格证和检定机构名称。这些未经检定合格就安装投入使用的水表、电表用于结算水电费,其数值的准确度难以保证,对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是一种潜在的侵害。
  针对这一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加强对水表、电表首次强制检定工作,未经检定合格擅自安装投入使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水表、电表的计量违法行为,确保国家、集体、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免遭不法侵害。
  同时,由于质监部门未参加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建议建设等部门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凡水表、电表未经首检合格的,不予验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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