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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座谈会商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使用良策

  发布日期:2006-5-8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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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尽快启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工作,更好地保护 好“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 ,促进文山三七产业健康发展。4月26日,正值世界各国及我国各地纷纷举行各种活动,维护知识产权,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同时,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邀请文山州三七特产局、州内各三七生产加工企业座谈,共同商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何崇寿、高级工程师陈文旌、文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荣江等领导到会并就如何做好“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了讲话。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WTO/TRIPs协议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开始施行。所谓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品名”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及加工的产品。实施地理产品标志保护,对于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山三七”地理标志是文山州的一个巨大的无形资产,文山州的形象名片。2002年11月8日,“文山三七”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批准;2003年4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发布原产地域产品“文山三七”强制性国家标准;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地理标志管理工作合二为一,统一到新的地理标志部门管理。“文山三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也随之规范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上来。
  这次座谈会,标志着“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工作正式启动,文山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文山州境内的三七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向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三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参加座谈会的州内各三七生产加工企业纷纷表示将积极申报标志使用权。
  我州质监机构将依法对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将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三七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三七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三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目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正在紧张的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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