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根据文质监局发[2005]56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境内的食品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6车次,检查了8家超市、21家食品经销店和32家食品生产企业,没收冒用“QS”标志的酱油121瓶、超期使用免检产品标志的面12袋、无生产许可证的白酒35瓶。
通过检查,严厉打击了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了质量关,净化了节日市场环境,给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放心、安全的购物环境
严格监管 确保国庆食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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